確診後故意出街並網上發布 28歲男子判囚1年

確診後故意出街並網上發布 28歲男子判囚1年


警方早前於3月8日拘捕一名28歲男子,他涉嫌明知自己確診新型冠狀病毒病,卻故意外出,並於網上社交平台發放相關照片。

該男子被控11項「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早前承認控罪,今日(7月5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1年。

裁判官判刑時批評被告行為卑劣,更在網上公開行蹤,令他人感到擔心和恐慌,形容案情非常非常嚴重。

裁判官又指,被告在社交媒體發布的評論對事情毫無幫助,不認為被告是宣洩擔心,亦不接納被告因為等候核酸驗測結果不安而犯案。裁判官接納辯方建議,同意11項控罪涉及5項事件,就各事件判囚3個月,,考慮到被告接受調查時表現合作、背景良好及刑期整體性,扣減至監禁12個月。

案件編號:KCCC 62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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