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向物流署供應冒牌口罩 4人涉違商品說明條例被捕

疑向物流署供應冒牌口罩 4人涉違商品說明條例被捕



有供應商涉嫌向政府物流署供應懷疑附有虛假商品說明外科口罩,兩家涉案供應商共四名董事及職員因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捕。

海關上月接獲一家口罩代理商舉報,指稱有供應商向物流署供應懷疑附有虛假製造商聲稱的外科口罩。海關隨即展開調查,發現涉案外科口罩由一間本地貿易商從中國進口,再經另一間本地貿易公司供應予物流署。該款口罩為50個盒裝,包裝盒上印有一家中國生產商的資料。海關根據資料聯絡該生產商,經其代表查驗,發現涉案口罩的產品特徵及包裝盒設計,均與生產商製造的產品存在多項差別,證實涉案口罩並非由其公司製造。

海關亦同時發現涉案口罩包裝盒上印有的商標,並沒有在香港註冊,但其英文字串法與該外科口罩生產商已註冊商標的英文字串法相同,涉嫌誤導消費者涉案口罩是該註冊商標品牌的產品。

海關其後於紅磡及觀塘的兩間涉案貿易公司,扣查一批文件,拘捕2男2女,包括兩名公司董事及兩名職員。4名被捕人士年齡介乎36至44歲,現正保釋候查。

海關亦安排涉案口罩樣本送交化驗所作菌落總數安全測試,結果顯示符合相關標準,未有違反《消費品安全條例》。雖然菌落總數沒有超標,但由於來歷不明,為安全起見,海關呼籲馬上停用。

物流署發言人今日(7月2日)表示,該批口罩於今年3月以直接購買方式向一間本地貿易供應商購入。該供應商聲稱涉案口罩來自上海,產品規格符合美國材料和試驗協會(ASTM)的口罩標準F2100的第一級別,而售價與當時的市場供應價格相若,物流署因而批出口罩採購合約。該供應商亦曾應物流署的要求,向該署提供文件,作為口罩符合上述第一級別標準的佐證。

截至6月初,該供應商共向物流署提供約670萬個涉案口罩,並收取約1,520萬元。在檢收涉案口罩時,物流署已按既定程序抽樣檢驗貨品,當時並無發現不妥。物流署亦曾要求該供應商提交測試報告,以確定有關貨品的質素。物流署早前曾將涉案口罩樣本交認可化驗所測試,結果顯示涉案口罩樣本的細菌菌落總數並無超出單次使用衞生用品的衞生標準上限。物流署知悉海關因該批口罩懷疑附有虛假商品說明而進行調查後,隨即停止向該供應商發放餘下的應付貨款,以及停止接收尚未送達的口罩。物流署亦已撤銷與該供應商的採購合約,並會向該供應商追討損失及賠償。

此外,物流署懷疑該供應商曾提交虛假文件,故已將有關事宜轉介香港警務處。由於有關個案已轉交相關執法部門跟進,現階段物流署不便透露與該供應商有關的資料。

物流署曾向11個政府部門分發約312萬個涉案口罩,主要為社會福利署、紀律部門及食物環境衞生署。根據社署資料,社署曾將有關口罩分發予安老和殘疾人士院舍。物流署發現涉案口罩可能有問題時,已隨即通知有關部門停止使用,並安排回收。經初步點算,物流署預計回收的涉案口罩的數目約158萬個。物流署會將所有回收的涉案口罩,以及現時倉存約359萬的涉案口罩,全數轉交海關處理。

(政府新聞處圖片)


讀者回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