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發布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帖文 兩男被捕明提堂

涉發布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帖文 兩男被捕明提堂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6月23日)在黃大仙及元朗採取執法行動,拘捕兩名年齡分別28及30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及十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警方調查顯示兩名被捕人,涉嫌多次於社交平台發布具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的惡感及敵意,以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的煽動意圖帖文。

此外,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他們的住所,並檢獲曾用作發布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工具。

國安處今日傍晚暫控兩名被捕人各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將於明日(6月24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提醒市民,「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已可被判處監禁兩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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