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公佈道具鈔票申請要求 面積須比真鈔小或大20%以上

金管局公佈道具鈔票申請要求 面積須比真鈔小或大20%以上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轄下創意香港電影服務統籌科、金管局和警方代表,今日(6月19日)與香港影視界代表會面,就現時使用「道具鈔票」進行拍攝須作出的申請手續及須遵守的條款作出說明,並討論了如何加強業界對有關守則的理解。

出席的業界包括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香港電視專業人員協會、香港電影導演會、香港電影副導演會、香港電影美術學會及香港電影製作行政人員協會的代表。

金管局在會議上表示,稍後會在申請指引附上「道具鈔票」的尺寸範本,並列出「道具鈔票」設計和字樣必須有異於真鈔之處。如申請未能符合要求,申請人可作出修改和更新申請。

警方在會上解釋了有關申請的一貫跟進後續工作的安排,包括儲存、銷毁「道具鈔票」的要求及監控措施。

金管局公開申請指引及要求,以下為複製香港流通紙幣作道具鈔票的一般條款︰
(1) 道具鈔票的面積必須比真鈔小或大20%以上。
(2) 電影或電視製作公司的中英文名稱須顯眼地印在道具鈔票的正面及背面。
(3) 〈Stage Money 道具鈔票〉 的字眼,須顯眼地列印在道具鈔票的正面及背面的中央。
(4) 發鈔銀行名稱和〈Promises to pay the bearer on demand at its office here 憑票即付〉字句及簽名等,須在道具鈔票上刪除。
(5) 申請人開始印製道具鈔票前,本局會將一份樣本送交香港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存檔。
(6) 申請人在複製及處理道具鈔票時,商業罪案調查科有權要求在場。
(7) 所有底片、印板和其他物料等,包括用作複製道具鈔票的電子檔案等,均須送交商業罪案調查科保管及處置。
(8) 申請人須承諾任何測試印刷品或錯誤印刷品須立即銷毀。
(9) 每一張道具鈔票須印有編號用作管理收發用途,並只可於香港作道具用途。
(10) 申請人必須保持一本登記冊,即時紀錄道具鈔票的收發,並隨時可供商業罪案調查科查閱。
(11) 拍攝後所有道具鈔票須交由商業罪案調查科銷毀。
(12) 商業罪案調查科有權要求檢驗用作複製道具鈔票的電腦系統,確保有關檔案已被刪除。
(13) 金管局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另設附加條件,要求申請人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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