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囚犯母親索取燒鵝髀 前懲教助理判180小時服務令

向囚犯母親索取燒鵝髀 前懲教助理判180小時服務令



一名懲教署前一級懲教助理,於農曆新年向一名到訪的囚犯母親索取及收受燒鵝及燒鴨,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上月(5月27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被判1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犯案是守法意識薄弱,已有真誠悔意。裁判官則指涉案物品價值不高,但行為已接近賄賂,涉及公眾利益,案情嚴重,但考慮到被告患抑鬱症,其妻亦有情緒問題,故判被告非監禁式刑罰。
 
56歲被告尹志亮,被裁定兩項罪名成立,即一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及一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
 
案情透露,被告案發時為壁屋懲教所探訪組主管,負責監察及接待探訪壁屋囚犯的訪客。一名壁屋囚犯的母親經常到該懲教所探訪,並於2017年5月認識了被告。
 
被告知悉該囚犯的父親經營一間燒臘店後,於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期間,曾多次要求該名母親帶一隻燒鵝髀給他,其中一次該名父親亦在場。當該名母親詢問被告,向其提供燒鵝髀是否有問題時,被告只報以微笑,該對夫婦沒有理會被告的要求。
 
被告在該名母親於2018年2月15日,即農曆年三十到壁屋探訪時,向對方索取一隻燒鵝髀,並要求她於同年2月17日,即農曆年初二帶給他。
 
該名母親於2018年2月17日中午前到壁屋,並將兩盒燒鴨放於被告經常使用的辦公桌上。被告對她報以微笑,並雙手合十向她表示謝意。
 
案情透露,被告於約兩小時後以自己的外套遮掩該兩盒燒鴨,並把它帶往職員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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