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政客干預香港司法程序 特區政府強烈反對

​外國政客干預香港司法程序 特區政府強烈反對


就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致函英國首相,干預特區有關黎智英案的司法程序,香港特區政府今日(6月8日)發聲明,表示強烈譴責並堅決反對,港府並嚴厲譴責美國政客,企圖促使向一直獨立和公正地履行職責的司法人員和檢控人員施加所謂「制裁」。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強烈反對美國政客作出純為政治目的之言論。發表有意圖干擾或妨礙司法公正的言論,或作出有同樣意圖的行為,更可能構成刑事藐視法庭罪或妨礙司法公正罪。
  
發言人指,律政司按《基本法》第63條主管刑事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檢控人員嚴格按照行之已久的國際慣例履行職責,在作出檢控決定時,只會根據適用法律以及可獲接納以充分支持提出法律程序的證據。案件不會因涉案人士的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處理上有所不同。
  
發言人續稱,香港是法治社會,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本港司法制度深得國際社會推崇。《基本法》第八十五條清楚訂明,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任何干涉,而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都在《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享有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
  
港府又稱,維護國家安全顯然易見是屬於主權司法管轄區的內部事務,因此《香港國安法》在香港的實施不應受到任何形式的干預。美方政客橫蠻無理的霸凌行徑嚴重違反國際準則,同時粗暴地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公然破壞香港的法治,只會自暴其短,絕不會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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