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4度偷萬寧護膚品 休班女警事後曾想自殺

認4度偷萬寧護膚品 休班女警事後曾想自殺



一名22歲的休班女警員,涉嫌於今年2至3月,在3間萬寧內4度偷取護膚品,涉及金額約1.3萬港元。被告今日(6月8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4項盜竊罪,裁判官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案件押後至6月28日判刑,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深受男同事歡迎,惟處理男女關係上有瑕疵,曾因與男同事關係太過親近,而被上司告誡要保持距離,並遭調職。辯方又稱被告因而受精神困擾,出現抑鬱及焦慮而犯案,於被捕後甚至試過割脈自殺,亦曾想過跳樓。

被告為22歲女警李慧玲,現已遭革職,她被控於今年2月15至3月9日期間,先後在青衣城、旺角新世紀廣場及九龍灣德福廣場,偷去8、11、7及3件護膚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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