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遠擲三文治脫罪 律政司申終極上訴被拒

吳文遠擲三文治脫罪 律政司申終極上訴被拒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3年前涉嫌向時任特首梁振英擲三文治,被裁定普通襲擊罪罪成,判監3星期,之後他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今年3月獲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律政司決定就裁決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高院今日(6月6日)駁回律政司終極上訴許可。 

高院認為律政司提出的涉及重大及具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觀點,與本案不相符。 

事發於2016年立法會選舉投票日,吳文遠於時任特首梁振英到票站投票時,涉用三文治擲梁,最終擊中梁身後的警隊總督察劉泳鈞,事後被裁定普通襲擊罪罪成,判監3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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