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研究18宗兒童自殺個案 最年幼僅11歲

報告研究18宗兒童自殺個案 最年幼僅11歲


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今日(5月31日)發表第4份有關預防兒童死亡事故的報告。檢討委員會分析了在2014年及2015年發生,已向死因裁判法庭呈報的兒童死亡個案,並提出53項建議,以預防可避免的兒童死亡事故。

這次檢討涵蓋166宗18歲以下兒童死亡個案,包括死於自然(107宗)及非自然(59宗)因素。報告顯示,在死於非自然因素的個案中,最多兒童死於自殺(18宗),其次是意外(12宗)及遇襲致死(9宗)。鑑於有多宗兒童死亡個案仍跟與成人同床而睡、不恰當睡眠安排、隱瞞懷孕及意外墮下有關,檢討委員會在是次報告中繼續就這些課題進行專題檢討。
  
在18宗死於自殺的個案中,13名兒童╱青少年從高處躍下喪命,當中最年幼的僅11歲。分析顯示「確診/疑似精神病患」是自殺死亡最常見的情況,其次是「升中適應」、「父母子女衝突」和「感情破裂」。有些兒童╱青少年在自殺前曾向朋友發放自殺信息,故此,提高兒童/青少年應對朋輩自殺信息的能力有助預防他們的死亡。報告中共提出18項關於預防兒童和青少年自殺的建議。
  
在12宗致命兒童意外個案中,有6名兒童死於從高處墮下╱從床或椅子上跌倒,其餘3名兒童死於火災、2名死於氣管阻塞及1名死於交通意外。檢討委員會合共提出12項有關預防意外的建議,包括:提醒照顧者不要讓兒童獨處或獨留兒童在家;安裝合適的窗花及確保其鎖上;於地上鋪上防滑橡膠墊;不安排孩子獨自睡在沒有圍欄的高床上;加強外籍家庭傭工照顧兒童時的安全意識;及在兒童頭部受傷時立即帶他們求診。委員會亦就嬰兒安全睡眠安排,加強防火和安全意識的公眾教育,以及如何正確使用家用電器及裝置提出相關建議。
  
此外,有9名兒童遭受襲擊而喪生,其中7人被他們的父母襲擊致死、一人被親人、另一人則被陌生人襲擊致死。防止此類慘劇再度發生,檢討委員會提出11項建議,包括加強對有殘疾兒童的父母提供照顧者支援服務;進一步加強公眾對抑鬱症的認識;提醒年輕人在使用社交媒體結交朋友時要提高警覺,保護自己;以及為離異的家庭加強共享親職的支援服務。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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