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向港府發外交照會抗議修例 林鄭形容對方立場宣示

歐盟向港府發外交照會抗議修例 林鄭形容對方立場宣示


政府修訂《逃犯條例》進一步提升至國際層面,歐盟駐港澳辦事處昨日向港府發出外交照會,重申對《逃犯條例》修訂的關注。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5月25日)證實,昨日按歐盟在港代表處要求,會見對方及部分歐洲國家駐港領事。

林鄭指有關的外交照會並非前所未有,在她擔任政務司司長期間,亦試過同一性質的「知會」,當時議題是同性婚姻。

林鄭指昨天對方就修例表達關注,會面時有問及對方實際的關心點,以及具體的擔憂,但可能因時間短促,聽不到對方的意見,更形容對方似是立場宣示,反之她盡量再向對方對方解說。

外交照會(Demarche)為外交上的正式文件,通常是兩個邦交國於交涉中,其中一方就某事件的意見、態度或需要通知的事項,正式知會另一國的對等機構。通常只於重大事件、或有重要意義的表態時,才會發出。

(港台新聞截圖)


讀者回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