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於今年4月30日生效後,香港海關採取特別執法行動,從源頭打擊走私另類吸煙產品,成功偵破46宗相關案件。
行動期間,海關人員在香港國際機場、深圳灣管制站和港珠澳大橋管制站一共偵破46宗涉及懷疑另類吸煙產品的案件,主要是透過旅客渠道攜帶另類吸煙產品入境,其餘亦包括利用郵包和貨運渠道偷運相關產品入境。海關人員檢獲的懷疑另類吸煙產品約有36萬件,估計市值逾1000萬元。
海關特別提醒市民,根據條例,任何人士進口、推廣、製造、售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產品、草本煙及任何相關的器具、零件及配件,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