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片籲將圖書館殘體字書下架 鄭錦滿被控盜竊711正式開審

拍片籲將圖書館殘體字書下架 鄭錦滿被控盜竊711正式開審


熱血公民副主席鄭錦滿去年在圖書館將殘體字書下架,事後被警方拘捕,今年3月被正式起訴盜竊罪,被告今日(5月12日)到法院應訊進行審前覆核。案件將在7月11日開審,預計審訊需時一日。

鄭錦滿在去年初拍片,呼籲香港市民以自己方式,將公共圖書館的殘體字圖書下架,他在去年4月被警方拘捕,今年3月被落案起訴盜竊罪。鄭錦滿在4月20日提堂,他否認控罪,案件押至今日作審前覆核。

案件將排期至7月11日開審,屆時控方會傳召3名證人,並有閉路電視播放的23個鏡頭,另有被告的Facebook自白短片,預計審訊需時一日,被告保釋條件不變。被告早前因在佔領期間違反旺角禁制令,被判入獄三個月,今晨被押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案情指鄭錦滿涉嫌在去年3月29日,在九龍公共圖書館盜去9本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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