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刑警前主席孟宏偉涉受賄 被天津檢察機關起訴

國際刑警前主席孟宏偉涉受賄 被天津檢察機關起訴



中國公安部原副部長,國際刑警組織前主席孟宏偉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

據央視報道,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告知了孟宏偉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指,孟宏偉利用擔任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中國海警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和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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