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15日,有「福建幫」與示威者於北角至炮台山一帶發生衝突,一名40歲持壘球棍的廚師被捕,今日(5月8日)他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被判入獄3個月。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雖無使用武器襲擊,但武器是一支壘球棍,加重案情嚴重性。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現時失業,又要照顧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母親。辯方又稱,去年8月5日,北角明園西街福建青年聯誼會的櫃窗遭打破,被告於案發當日聽到嘈吵聲音,擔心有事發生,故拿出壘球棍自衛。
控罪指,報稱任職廚師的44歲被告吳志謀於2019年9月15日,在北角明園西街17號外的公眾地方,無合理辯解管有一枝壘球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