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男子旺角非法集結罪成 官斥有備而來判囚4個月

30歲男子旺角非法集結罪成 官斥有備而來判囚4個月


2019年12月1日,有市民發生於九龍區遊行,一名30歲男子於旺角彌敦道近豉油街交界,涉嫌參與非法集結而被捕。警方其後於被捕人的背囊搜出防毒面罩、生理鹽水等裝備。

該名男子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今日(5月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4個月。

裁判官判刑時指出,案發時集結者留守馬路,癱瘓交通並高叫口號,在集結者情緒高漲下,情況可能迅速惡化,法庭須維護公眾秩序。

裁判官又指,警方從被告的背囊搜出示威者常用物品,反映他是有備而來;加上被告仍堅持沒有參與非法集結,其悔意有限,須判處即時監禁。

案件編號:KCCC 157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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