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處理另一示威案 法官郭偉健突被換走

原處理另一示威案 法官郭偉健突被換走


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上周五(4月24日)處理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判刑時的「高尚情操」論備受關注,他原本於今日(4月27日)處理另一宗涉及反修例示威的案件,但最終案件改由另一法官高勁修處理。

司法機構回覆傳媒查詢,指首席區域法院法官留意到,最近社會上對郭偉健審理的某宗案件判刑理由有爭議,所以現階段作有關安排。

該案涉及一名31歲姓曾的的士司機,他被控於去年10月17至20日,在香港與其他身分不詳人士串謀用火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交替控罪則指被告於去年10月20日,在大埔露輝路近汀角路交界,管有40支汽油彈、3樽汽油和2個曾被改裝打火機,意圖摧毀或損壞或屬他人的財產。

案件押後至6月23日再訊,以等候法援結果,被告保釋申請遭拒,需繼續還押。

至於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郭偉健上周五判刑理由全文已經上載到司法機構網頁,當中提及「被告在接受刑罰的艱難時期仍然關心受害人的福祉顯然是表現出高尚的情操,而這些情操在現今社會的人包括接受高等教育的知識份子及專業人士鮮有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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