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璨琛醉駕罪成 判120小時服務令停牌1年

李璨琛醉駕罪成 判120小時服務令停牌1年

42歲藝人李璨琛在今年2月20日涉嫌酒後駕駛被捕,被控一項醉酒駕駛罪,李早前已認罪,法官今早在觀塘裁判法院判罰停牌一年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其間不能申領任何駕駛執照。 

警方於今年農曆新年期間嚴打酒後駕駛,在太子道東設置路障,進行隨機酒精呼氣測試,李燦琛於2月20日駕車駛經現場時,酒精呼氣測試肥佬。 

據了解,李璨琛當時「吹波仔」的讀數為86度,到警署再吹大機時仍有58度,遠高於法定上限的22度。 

早前另一名藝人梁漢文也因不小心駕駛及醉駕,被判160小時服務令及停牌2年。

 

(圖片來源:李燦琛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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