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警方拘民主派行動不偏不倚 保安局:嚴格按照相關法例行事

指警方拘民主派行動不偏不倚 保安局:嚴格按照相關法例行事


警方今日(4月18日)拘捕14名民主派人士,指他們涉嫌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保安局發言人回應事件,指根據《警隊條例》(第232章)第10條,警隊有責任採取合法措施以拘捕一切可合法拘捕而又有足夠理由予以拘捕的人。有關的拘捕行動是根據警方調查所得的證據而進行,嚴格按照相關法例行事。

發言人指,在香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人可以凌駕法律或犯了法而不需面對後果。如果有證據顯示任何人犯法,無論他/她是甚麼身分或背景,都要面對法律制裁,無人可享有特權。警方必定會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地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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