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示威共7613人被捕 1206人被起訴

反修例示威共7613人被捕 1206人被起訴


警方書面回覆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提問時表示,自2019年6月9日至2020年2月29日,警隊共拘捕7613人與「反修例」事件相關,年齡介乎11至84歲,涉及罪行包括「參與暴動」、「非法集結」、「傷人」、「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普通襲擊」、「縱火」、「刑事毀壞」、「襲警」、「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藏有攻擊性武器」等。

7613名被捕人士當中,1235人已經或正在進行司法程序,包括1206人被起訴、27人被票控及2人直接簽保守行為。

在2019-20的財政年度期間,警隊於處理大型騷亂的行動中,使用的催淚彈共16191粒、海綿彈共1880粒、橡膠子彈共10100粒及布袋彈共2033粒。

截至2020年3月5日,投訴警察課共接獲1678宗與「反修例」之公眾活動有關的投訴,包括569宗「須匯報投訴」及1109宗「須知會投訴」,其中主要指控為「行為不當」、「疏忽職守」、「濫用職權」、「毆打」、「沒有禮貌」等。如相關投訴調查後確定有警務人員需要接受紀律處分,警隊會嚴肅跟進及處理。投訴警察課沒有按問題要求的方式細分投訴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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