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去年遊行總數為1997年十倍 林鄭:足證市民所享自由有增無減

稱去年遊行總數為1997年十倍 林鄭:足證市民所享自由有增無減


今日(4月4日)是《基本法》頒布30周年,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報章撰文,標題為「《基本法》──香港繁榮和穩定的最佳保障」,她指「一國兩制」的落實整體上成功,確立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法治與司法獨立,讓特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市民擁有言論、新聞、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等自由。

林鄭表示,市民的權利和自由都不是「空談」,而是香港市民每一日、每一刻都在享受和行使的自由。

她指在2019年香港有超過11000次公眾遊行和集會,總數是1997年的十倍,足證市民所享有的自由有增無減。她說這些公眾遊行和集會只要是和平、合法地進行,特區政府都是尊重,警方亦會給予適當的協助。

她又引述法院的裁決,強調上述的自由並非絕對,市民行使自由時,須同時尊重他人及受法律約制。她提到法庭指出,若只是強調個人權利而不顧及守法,人們很容易自以為是,只看重自己的權益,而漠視別人和社會整體的權益,社會便很容易陷入紛亂。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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