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雜物到港鐵站出口火堆助燃 20歲男子認暴動罪囚39個月

投雜物到港鐵站出口火堆助燃 20歲男子認暴動罪囚39個月


2019年11月3日,大批示威者在旺角聚集。其中一名20歲男子把發泡膠盒及木板投入火堆中助燃,令港鐡旺角站C1出口損毀。

被告早前承認「參與暴動」罪,今日(3月3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39個月。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背景及教導所報告正面,又指被告並非起火的人,沒有使用武器,亦非領導者,現已深感後悔,亦願意全數賠償10400元予港鐵。

法官指,案件涉及用火破壞財產,性質嚴重,加上事件發生於香港社會動盪的時段,判刑時須強調阻嚇及懲罰的目的,遂決定判被告監禁3年3個月。

20歲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3日,在旺角亞皆老街與彌敦道交界參與暴動。被告另被控縱火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兩罪,早前控方同意不予起訴,留法庭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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