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片段前後出現贊助商資訊 通訊局向無綫發出勸諭

新聞片段前後出現贊助商資訊 通訊局向無綫發出勸諭


通訊事務管理局接獲一宗公眾投訴,指2018年9月16日日下午1時30分至2時在無綫新聞台播放的《新聞報道》播放有關南韓和北韓的新聞片段的前後,出現贊助商的資訊,通訊局決定向無綫發出勸諭。

 
在被投訴的新聞節目中,主播簡介有關南韓和北韓的報道後,節目隨即播放一段短片,展示「時事通識」的標題,當中包括贊助商的名稱及標誌。節目接着播出有關南韓和北韓的詳細新聞報道。該詳細報道結束後,節目再次播出包含贊助商名稱及標誌的同一段短片。

無綫提交了陳述,指上述事件源於操作出錯,以致錯誤播放了包含贊助商名稱的標題的短片。無綫表示已加強預防措施,防止日後出現同類錯誤。

考慮了個案的相關資料後,通訊局認為,儘管無綫的陳述中指有關事件是源於操作出錯,但在新聞節目中播放包含贊助商名稱及標誌的片段,明顯違反《電視節目守則》第9章第7(f)段及《電視廣告守則》第9章第18段有關新聞節目不得接受贊助的明文規定。
 
鑑於上述情況,通訊局認為投訴成立,決定向無綫發出勸諭,促請它嚴格遵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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