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禁止多過4人在公眾地方聚集

政府禁止多過4人在公眾地方聚集



今日(3月27日)下午6時半,特首林鄭月娥與一眾官員見記者,宣布以更嚴厲手段禁止社交接觸,禁止多過4人在公眾地方聚集。工作場所、喪禮及婚禮豁免,本月29日零時生效。

林鄭月娥表示,行政會議通過兩條新規例,星期日凌晨零時起,禁止多於4人在公眾地方聚集,部分情況獲豁免,包括工作間、履行政府職能、法庭、立法會、區議會、婚禮和喪禮等,為期14天。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說,措施無可避免打擊相關行業的生意,會啟動第二輪的防疫抗疫基金,會要求各局長與業界商討合適方案,之後再到立法會財委會申請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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