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旺角警署外藏汽油彈 20歲男生認罪還押候判

涉旺角警署外藏汽油彈 20歲男生認罪還押候判


去年9月7日有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聚集,警方在現場拘捕多人,其中一名20歲男學生當晚在旺角MOKO附近涉藏有汽油彈,他今日(3月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4月8日判刑,以索取被告背景、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被告還押候判。

20歲姓梁被告被控於去年9月7日,在旺角洗衣街行人天橋MOKO新世紀廣場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自製汽油彈。

案情指,案發當晚8時,有200名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集結堵路,有人投擲雞蛋和以雷射筆照射警署,警方之後驅散示威者。當時被告穿上黑衣及戴口罩,警員指他形跡可疑,上前截查,並從被告的背包搜出汽油彈、打火機和頭盔等。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汽油彈是別人轉交給他,用作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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