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日打逾800次電話至管業處 71歲老婦判罰款一千

兩日打逾800次電話至管業處 71歲老婦判罰款一千

一名71歲老婦因不滿屋苑管業處一名經理之工作態度及管理手法,在兩日內撥打超過電800次電話至管業處,結果被控一項不斷打電話罪,被告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並承諾不再犯事,被判罰款一千元。 

控罪指劉姓女被告在去年10月30日至31日期間,無合理因由下不斷撥打電話至天馬苑管業處。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做法無聊,更質疑對方精神是否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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