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堯法院內自拍涉違例 警方調查後無提檢控

何君堯法院內自拍涉違例 警方調查後無提檢控



本身為律師的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去年在Facebook上載了一幅在高等法院內的自拍照。然而,根據香港法例,法院內嚴禁拍照。

圖片上載之後,曾有一名女職員報案,指懷疑有人在中區金鐘道的法院內拍照,而當時案件列作求警協助案處理。

不過警察公共關係科今日(3月7日)回覆《蘋果日報》查詢時指,警方已經完成調查,經徵詢法律意見後,沒有對任何人作出檢控。

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7條(c),任何照片、肖像或素描,如果是在法庭或舉行聆訊的建築物或其範圍內拍攝或繪畫的,或是拍攝或繪畫某人並且是在該人進入或離開該法庭或上述建築物或其範圍時拍攝或繪畫的,則該照片、肖像或素描,須當作是在法庭內拍攝或繪畫。

(圖片來源:何君堯Facebook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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