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自稱是屈穎妍忠實讀者,而同時患有精神病的人士入稟區域法院,控告屈穎妍一篇文章煽動人仇恨精神病人,違反《殘疾歧視條例》,要求屈穎妍撰文道歉及賠償1元。
原告在入稟狀中,聲稱自己「好敬佩」屈穎妍,讚賞屈穎妍受人尊重,「文章好有說服力」,表明自己不是黃絲而是「支持警察的藍絲」,更稱不支持港獨,但屈穎妍早前一篇題為《一場精神病人的起義》中,呼籲讀者「好似憎恨精神病人咁憎民族黨」、將精神病人與「叛國行為的民族黨」相題並論,是惡意眨低精神病人,令同類病人「無比傷心及受辱」,屬殘疾歧視。
原告人聲稱自己曾為此向平機會投訴,惟對方因「不敢得罪」屈穎妍而拒絕受理,因此入稟要求與屈穎妍於庭上交鋒,並要求屈不要聘請律師,原告聲稱自己曾遊行支持屈穎妍,屈穎妍受「黃絲」攻擊時,原告亦有幫她反擊,惟不會因自己的政治立場而包庇「做錯的自己人」。
(香港電台影片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