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藏工具作非法用途 兩男今獲撤控

涉藏工具作非法用途 兩男今獲撤控



在2019年12月8日及本年元旦日的港島區遊行,有兩名男子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今日(2月26日)在東區法院獲控方撤銷控罪。

警方於去年12月8日及元旦日的港島區遊行拘捕數百人,其中兩名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的男被告,今日在東區法院獲控方撤銷控罪。控方庭上指,因未有足夠證據證明二人管有上述工具作非法意圖,經諮詢法律意見後決定撤控。

其中曾姓的19歲地盤工人獲批1.88萬元訟費,並與27歲的男被告則當庭釋放,惟沒有申請訟費。

曾姓被告被控今年1月1日,在灣仔軍器廠街天橋上管有一個空玻璃樽、一包沙糖、兩個火機、一個3M防毒面罩、一卷保鮮紙、兩對手套、七個黑色口罩、兩個護目鏡、一個黑色背包、一件藍色風禮和一個黑色頭套,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林姓被告則被控於去年12月8日在銅鑼灣怡和街22號,在背囊內管有一副護目鏡、一個防毒面具,一把鉗及一個板手,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讀者回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