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學期到,小二常識科教完《我們的社區》後,終於要面對常識科老師的夢魘──《為我們服務的人》。為甚麼這單元竟成小二常識科教師的煩惱?原因只有一個:警察。
經歷過去年928、旺角黑夜、龍和道衝突和各次清場,警察兇殘的暴行早透過不同媒體深刻地印在所有人的腦海內。早在去年10月時,各常識科教師已發出過不想在下學期教這課的話語,因為他們都不想捂著良心,向學生說出警察的天職是保護市民的生命和財產。甚至有教師提議不如少教、少考這課,寧願選擇忽視此課題,也不願意面對早已預測到教完此課後,學生必定會提出的疑問和質詢。
是的,有羞恥心的教師,懂甚麼叫保護市民生命安全的教師都不想面對這課題。
為了不失偏頗,也不能把警察當成不是服務香港市民的人,教師們唯有攪盡腦汁去應付這燙手熱山芋。有的教師提議照本宣科,只按書本怎樣寫就怎樣朗讀一次便算;有教師提議只播教育電視,那便不用親口說出連自己也不相信的謊言;有教師提議,要說警察這名詞前加上「以前」兩個字,以表明九七前後警察性質的不同;更有教師提議照往常一樣,照常教授此課,但到最後配上七警打人,黑警扯人眼罩、朝人雙眼近距離噴胡椒噴霧的電視新聞片段,讓學生自己判斷討論。而筆者選擇了最後一個方法。
課堂開始,學生用心聽課,筆者亦特意依書直說,不以自己主觀印象來數說警察不是,更到警務處網站,讓學生觀賞近日警察熱播的宣傳短片和往日的那些威風凜凜八面威風的招聘廣告,又特意把相關的教育電視以串講導言方式向學生講解,足足花了兩課節時間去宣傳警察除暴安良、正直不阿,只為保護香港市民生命和財產而存在的「事實」,學生的反應是感覺警察很威風,警察是保護市民的英雄。
然而當開始播放七警對已被緊綁,毫無反抗力的人拳打腳踢的新聞片段時,學生們都目瞪口呆,到看到有警察身穿警服向路過的市民揮棍襲擊,一聲「壞警察」從小二學生口中迸發出來,響徹課室。當時筆者只播放了約兩三分鐘的片段而已。這時筆者停止播放,著學生分組討論一下甚麼才是警察的工作,甚麼不是,學生經過討論分析後,明確地報告警察的工作是為市民服務,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如果警察用暴力對待無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市民,那他們就不再是服務市民的正義警察,應該被撤職和拉去坐監。這可是經過兩課節洗腦般灌輸警察是好人,只播放兩分鐘片段後的小學二年級生的答案!連七至八歲的小朋友也能明是非,分黑白,那些常在傳媒面前說著用最低武力不是暴力,你良心唔等於我良心,那些手持警棍胡椒噴霧、腰繫手槍、握有公權力卻用自己擁有之權力去欺凌市民的執法人員,真是情何以堪!
早在2010年,學者陳雲於《信報》時事評論中寫下〈如何毀滅一隊警察〉中早已明言:「毀滅一隊警察,不須人民起義,不須槍炮刀劍,只須政府以不義之名,唆使警察陷害忠良,警察就濫權營私,不成為警察,而成為家僕與鬼卒了。」羅馬非一日建成,但摧毀羅馬卻只需一朝一夕,當警察甘願為虎作倀,淪為鬼卒,其橫行霸道的行為已超出常人能容忍的範圍時,所謂食得咸魚抵得渴,黑警、壞警察之名注定陪伴其終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