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松泰促界定何謂政治性質罪行 李家超:法庭會有審判

鄭松泰促界定何謂政治性質罪行 李家超:法庭會有審判


就去年有港人在台灣殺人之後潛逃回港,保安局日前建議修例,容許單一次個案方式移交逃犯,適用於香港與任何未與其訂有長期安排之地方,不過令人擔心先例一開,中國政府日後可引渡政治犯到中國受審。保安局長李家超今日(2月15日)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稱計劃在今個立法年度提交相關草案,以堵塞現時法律缺陷。

李家超表示,現時單一個案移交的個人權利保障,仍然適用於修例之後,包括不涉及政治性質罪行。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查詢政府有否諮詢相關意見,如何界定政治性質罪行。鄭松泰舉例指,如涉及國家安全,以及銅鑼灣書店事件,是否包括在內。

李家超回應指,一定要按著案件本身的實況,而去決定是否屬政治案件,法庭會有審判,而外國很多判例,都會就類似案件曾經作出裁決,他相信很多案例都可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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