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女子遭城巴輾斷腳 司機判囚11個月停牌2年

廣州女子遭城巴輾斷腳 司機判囚11個月停牌2年



旺角前年11月發生一宗交通意外,一名持雙程證來港旅遊的19歲廣州少女,當時站在轉角欄杆外等候過馬路時,其小腿被一輛雙層城巴輾過,要截肢保命。涉事48歲司機廖淦泓早前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今日(2月13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入獄11個月、停牌2年,並要自費完成駕駛改進課程。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有24年駕駛經驗,現已轉任保安員不再駕駛,他聲稱每當駕駛時,便會憶起意外經過,並有向事主寫道歉信慰問。

辯方又稱女事主當時站到欄杆外也有犯錯,惟法官不接納此說法,指被告廖淦泓案發時有響號,證明留意到現場有行人,現場亦有足夠空間讓巴士轉彎,根本毋須把車駛得如此靠近。

事件發生於前年11月1日下午,女事主於彌敦道及亞皆老街十字路口,亦即滙豐門口外等候過馬路時,有一輛A21城巴由深水埗左轉入亞皆老街,女事主試圖放開手拖行李箱後退,但由於行車太接近行人路,巴士撞跌事主,隨後輾過她的小腿近腳掌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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