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入境男旅客因處理和管有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2月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4個月,以及監禁3個月和罰款。
海關人員昨日(2月10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兩名分別29歲和26歲的抵港男旅客,在他們的個人行李內分別檢獲約11400支和86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分別約47000元和約35000元,應課稅值分別約38000元和約28000元。該兩名抵港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