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因在美國涉嫌行賄被拘留候審,香港時間2月6日凌晨1時,紐約聯邦法院處理其保釋上訴,最終何志平保釋申請被駁回,繼續囚禁至2018年11月5日正式審訊。
何志平的代表律師,稱何志平情願受審,都不想「蒙羞」潛逃離開美國,不過法官認為案件的證據「充份及詳細」,定罪機會高,潛逃機會亦自然高,加上中國官媒以「政治檢控」評論案件,因此即使何志平潛逃,也不代表他會自此名譽掃地,外界可能只會視他為一名避過政治檢控的中國人。
辯方律師又聲稱何志平已達68歲高齡,不會有能力潛逃,不過法官認為何志平未至於虛弱到不能潛逃,引渡疑犯的法律程序需時至少數年,正因被告年老,潛逃換來的自由非常寶貴,加上涉案能源公司至今仍願意幫助他,可能會花錢助他潛逃,經過長達兩小時的聆訊後,法官否決何志平的保釋申請。
民政事務局前局長、現任中國華信能源旗下中華能源基金會常務副主席兼秘書長何志平,因涉嫌代表一間中國能源公司行賄非洲官員,2017年11月於美國紐約被捕,被控以違反海外貪污行為法及洗錢罪,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囚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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