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稱聯合聲明無條款 讓英方承擔97後權責

鄭若驊稱聯合聲明無條款 讓英方承擔97後權責


英國政府公布持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港人可申請居留簽證,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只要正確理解《中英聯合聲明》,就會明白並無任何條款讓英方在香港回歸袓國後承擔任何權責。

鄭若驊於最新網誌中,引述外交部駐香港特區特派員公署前特派員謝鋒的說法,認為所有因《聯合聲明》而產生的在英國和香港之間的法律聯繫,最遲在中英聯合聯絡小組2000年1月1日終止工作時已結束。英國無權再根據《聯合聲明》對香港提出新的權利和責任主張,對於回歸後的香港,英國無主權、無管轄權,亦無「監督」權。

她又引述英格蘭及威爾斯前總檢察長高仕文勳爵在2008年的國民資格檢討中認為,若賦予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持有人自動擁有完整的英國公民資格,會違背中英雙方在《聯合聲明》中的承諾。

她指特區政府全面配合國家針對BNO護照事宜採取反制措施,並已宣布,不承認BNO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分證明,由明日起,BNO不能用於在香港出入境,亦不會在香港獲承認為任何形式的身分證明。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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