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用另一品牌水泥板慳20萬 戲曲中心分判商被廉署起訴

涉用另一品牌水泥板慳20萬 戲曲中心分判商被廉署起訴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建築公司前董事總經理,控告他涉嫌串謀詐騙戲曲中心建築項目的總承建商,隱瞞在金屬天花裝嵌工程中使用有異於指定品牌的纖維水泥板。
 
53歲被告朱盛龍為羅保盛有限公司前董事總經理,昨日(1月29日)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明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於案發時為羅保盛的董事總經理,該公司是分判商,負責在西九文化區戲曲中心供應和裝嵌金屬天花模組面板,總承建商協興工程有限公司批准羅保盛使用指定品牌的纖維水泥板。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8月26日期間,與羅保盛一名合約經理及其他身分不明人士一同串謀詐騙協興,即不誠實地導致及隱瞞在未經協興批准,在戲曲中心裝嵌金屬天花模組面板工程進行時使用另一品牌的纖維水泥板。
 
廉署調查發現,基於上述涉嫌在有關項目中使用另一品牌的纖維水泥板,羅保盛可節省約20萬元。然而,在協興發現事件及要求下,羅保盛其後把未經批准的纖維水泥板更換為獲批准使用的纖維水泥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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