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偷拍裙底求情稱壓力大 警總男文員認罪判囚82日

多次偷拍裙底求情稱壓力大 警總男文員認罪判囚82日



一名於灣仔警察總部工作的男文員,涉嫌偷拍多名女子裙底,他今日(1月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13項控罪,被判監禁82日。

38歲被告林進業報稱公務員,控罪指他於2018年12月5日至2019年11月21日期間,分別在灣仔軍器廠街行人天橋、灣仔電車站、港鐵香港站、商場等不同的公眾地方,偷拍女子X、Y、Z及多名不知名女子的裙底。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已婚,育有兩名年幼女兒,案發後他已失去工作,因此患上抑鬱症,更有自殺念頭。辯方又指,被告犯案因生活壓力大想找尋刺激,並非用這些影片作猥褻行為,犯案與他的本性不符,希望法庭可以判處緩刑,讓他當好丈夫和好父親的責任。

裁判官反駁指,13項控罪橫跨近一年,豈能說與被告本性不符。被告初犯案時大女只有10個月大,而幼女則在被拘捕後才成孕,犯案時必知有後果,故不會接納他的家庭困境作求情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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