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向終院提上訴 遭拒批申請許可

朱經緯向終院提上訴 遭拒批申請許可

退休警司朱經緯在2014年雨傘革命執勤期間,以警棍打途人,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名成立,判囚三個月,高等法院去年9月曾駁回其上訴,朱經緯需要即時服刑,朱在服刑完畢後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終審法院今日拒批上訴許可,維持原判。 

朱經緯在2014年雨傘革命執勤期間,在旺角彌敦道上海商業銀行外,途人緩步離去時,突以警棍打途人鄭仲恆,於2017年12月18日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名成立,判監3個月,之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到去年9月14日被高院駁回上訴。  

事件發生於2014年11月26日晚上的旺角,一段由DBC拍攝的影片顯示一名高級警官涉嫌濫用暴力,以警棍亂打正欲離開的途人後腦,其後被網民查出真正身份為沙田分區指揮官朱經緯警司。受害人鄭仲恆後來向監警會及投訴警察課投訴,投訴過程幾經波折,一度被列作「未能完全證明屬實」,直至2015年底才改為「毆打指控證明屬實」,惟朱經緯已經退休,獲得長俸。投訴證明屬實後2年,律政司始落案提控,控告朱經緯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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