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女擲竹枝落東鐵路軌罪成 分別判囚10個月及入更生中心

3男女擲竹枝落東鐵路軌罪成 分別判囚10個月及入更生中心


2019年11月11日「大三罷」,有示威者於大埔一條天橋上向東鐵線路軌投擲多支竹枝,多人被捕。

其中3名男女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危及他人安全」罪成,今日(1月18日)於粉嶺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監禁10個月及判入更生中心。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將40至50支又長又粗的竹枝擲到路軌上屬嚴重情況,明顯危及他人安全,監禁是無可避免。

其中17歲姓王女生於犯案時未足17歲,獲判入更生中心,至於另外兩名24及28歲的被告,則被判囚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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