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證人竟被誤留案底 警方稱會嚴肅處理

做證人竟被誤留案底 警方稱會嚴肅處理


約7年前,一名工程師為一宗普通襲擊案出庭作證,案中被告被判罪成,然而警方紀錄出錯,誤將證人當成罪犯,令該工程師無辜留有案底。


事主早前無意中發現錯誤後向警方投訴,警方翻查紀錄後,發現確實出錯,並作出更正警方發言人稱,事件涉及一宗2012年1月審結的普通襲擊案,當中刑事紀錄有錯誤,現時會繼續跟進投訴,如證實事件涉人為疏忽,會嚴肅處理。

今日(1月10日)有報道指,一名工程師4個月前舉報一宗亂拋垃圾案,食環署因疑犯拒絕認罪,於是游說事主出庭作證,但署方翻查刑事紀錄後,發現事主被紀錄有案底,才揭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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