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營巴士檢討委員會建議 把恐嚇辱罵車長訂為罪行

專營巴士檢討委員會建議 把恐嚇辱罵車長訂為罪行


香港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於2018年12月31日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政府就報告公布方式徵詢律政司的意見後,除了報告中致謝章節的一句句子的一部分在經諮詢法律意見後被遮蓋,以確保對正在進行的刑事訴訟進行公平審判外,政府今日(1月8日)全面公開報告

委員會主席倫明高法官及兩位成員歐陽伯權和羅康錦,從安全角度審視巴士專營權在現行法律和專營權規定下的運作及管理模式,以及現行對專營巴士的監管及監察制度,並提出16個範疇合共45項與安全相關的建議,以維持香港安全可靠的專營巴士服務。

去年2月在大埔公路發生專營巴士的致命事故,政府隨後於3月成立香港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委員會於3月底正式投入運作。委員會認為,運輸署及專營巴士營辦商採取的措施,均屬事故後的被動回應,而非積極主動的措施。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表示,安全是運輸政策的重中之重。政府會聯同專營巴士營辦商積極推行有關建議,以維持政府加強專營巴士安全的工作。陳帆指政府會小心處理涉及法例修訂的建議,包括在規例中訂明工時等指引,以及訂立具體法例條文,把對巴士車長作出帶恐嚇、辱罵或侮辱成分的言行,訂為罪行。由於這些建議會涉及廣泛的連帶影響,政府會仔細考慮和研究該等建議。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就稱一向非常重視專營巴士安全,並會繼續致力與專營巴士營辦商提升巴士的營運安全。就報告提出的45項建議,有44項涉及運輸署的工作。其中,運輸署已推展或正推展30項工作,有6項正計劃推行,而其餘8項則有待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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